通建安〔2017〕304号
各县(市、区)建设局、建工局,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,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,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,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中秋、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2017年9月12日至9月30日,具体督查日期由带队领导确定
二、督查内容
1.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情况;
2.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、夏季百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、夏季消防开展情况、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;
3.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;
4.隐患整改情况;
5.中秋、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、落实情况及领导带班、值班安排情况。
三、督查方式
由各组自行确定,可以采取明查、暗访、交叉检查、抽查等方式,各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参与。
四、督查组安排
第一组(市本级城建工程)
组 长:王开亮
组 员:局城建处、城建中心
联络员:何玉龙
第二组(建筑工程市场行为)
组 长:沈卫星
组 员:局工程处、造价处
联络员:钱进
第三组(全市房建工程,每个地区半天,视情分成两个小组进行)
组 长:吴益平
组 员:局安全处
联络员:曹建云
第四组(风景名胜区)
组 长:陈德华
组 员:局园管处、濠河管理处
联络员:张海涛
第五组(公用企(事)业单位、城镇燃气)
组长:徐训国
组 员:局公用处、燃气处
联络员:李长群
第六组(市本级绿化工程)
组 长:张建辉
组 员:局园规处
联络员:徐浩
其余各组由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,各相关业务处室担任组员,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与各地和企(事)业单位交换情况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(或停业)整改;
2.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,各地和各企(事)业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,并举一反三,不遗漏一处隐患;
3.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委十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,做到廉洁自律。
南通市城乡建设局
2017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