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通职称办[2005]17号文件的要求,经研究并报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,定于9月15日上午对申报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答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内容和要求
答辩是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的一种方式。答辩将围绕申报人员所从事的专业,以其技术工作经历、主要业绩成果和论文(专题报告)三个方面。个人阐述一般不超过15分钟。
二、答辩时间和地点
2017年9月15日(星期五)上午8:30开始答辩,按现场答辩分组名单依次进行(答辩时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)。答辩人员必须在9月15日上午8:10前报到。答辩地点:中庭国际酒店(崇川区青年东路128-2号、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)三楼中庭殿BCD厅。联系电话:0513-55008888;0513-55007722。
为了保证建设中级评委会的顺利进行,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答辩人员,务必按时参加答辩。无故不参加者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